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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北海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11379   发表时间:2016-12-01 14:28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推进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推动实现“两个建成”,普写建党百年北海发展新篇章。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切实把宣传乡村清洁条例作为积极工营造“三大生态”重点工作来抓。要深入乡村一线、广泛开展宣传,在乡村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五、活动内容

今年“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我市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主题,结合“七五”普法活动,由各县区司法局负责,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社区)”、“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教育活动。市、县区检察院继续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录相片、参观禁毒展览,将法治教育的严肃主题寓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市、县区法院要借助“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的启动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一次法治教育,为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家长授课。

  ()开展法治惠民活动。由县区司法局负责,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受益,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新闻和节目。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悬挂标语。市区各单位在显著位置悬挂12·4法律宣传主题及相关口号,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七)主要宣传形式。

1126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北部湾广场组织进行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板报展览(参展单位名单附后)。

2126(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北部湾广场组织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各驻市相关单位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参加单位名单见附件1)。

3126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北部湾广场举办《北海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文艺演出》由海城区司法局负责落实。

4、其他没有安排参加全市集中活动的单位,要自行组织“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指导,明确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

  二是抓好工作结合,提高法治宣传实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三是参加全市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准备好横幅一条(不超过5米长度),横幅内容为:××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点,参展板报一块,自备台椅和宣传资料,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于126日(星期二)上午900点前到达北部湾广场指定位置(见地面粉笔标注)布置活动现场,作好准备,930点活动正式开始,时间半天,届时邀请市领导进行巡视,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并将参加该活动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考核内容。

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请市公安局负责活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请市城管局协调落实北部湾广场活动场地。并及时与市依法治市办对接。

各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纸质和电子文档请于20161230日前报市依法治市办。

联系人:金忠楚    黄镜禧

电话 :3156573    3156576      18077956613

电子信箱:bhsyfzsb@163.com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1

 

附件1

参加全市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

活动单位名单

62个)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直属机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市法制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新广电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资委、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北海供电局、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局、北海海关、北海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分行

 

附件2

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

全国法治宣传日传参考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2、“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6、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   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9、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10、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