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5年6月6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正文
打印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普法考试补考的通知
   浏览次数:11799   发表时间:2016-12-21 10:35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广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法考试的通知》(桂法建办通〔201613号)要求,我市已于126日到9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今年无纸化普法考试是原无纸化普法考试软件系统的升级版,由于时间短,技术人员和管理员业务不熟,发送考试帐号迟缓,导致少数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全区无纸化统一考试,经请示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市将对全市没有参加考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考,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北海市、县区、乡(镇)及驻市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因没有考试帐号不能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的干部职工。

有帐号没有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和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干部职工等自治区下一批无纸化考试补考时再补考(待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普法考试内容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学习内容,按照普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原则,确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作为今年普法学习内容,并组织专家、学者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普法读本编写,委托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2016年度全区普法学习统编教材《“七五”普法读本(一)》,2016年普法考试试题也将在《“七五”普法读本(一)》中选取。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好普法学习工作。

三、普法考试补考时间

2016年全市纸质普法考试补考定于1226日、27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每人答题时间为180分钟。无纸化普法考试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四、普法考试补考方式

普法考试补考采取纸质考试和无纸化考试两种方式,由县区,各单位统计好本县区、本单位没有参加考试的人数,于1226日前报送《2016年普法考试补考报名表》(附件1),同时到市依法治市办(西南大道340号市司法局)121204室领取纸质考试试卷。

本县区,本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完毕后,各县区,各单位自行组织改卷,并根据单位考试情况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16年普法考试汇总表(附件2)、《2016年普法考试处级干部成绩单附件3),同时于1228日将本县区,本单位干部职工补考考试试卷送回市依法治市办存档。

无纸化普法考试补考方式按照之前下发的无纸化普法考试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直各直管(驻市)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仔细统计好各县区,各单位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认真填报补考报名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26日前上报市依法治市办,确保人数的准确性。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上报,市直各系统以系统为单位上报,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直接上报,确保全市普法考试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由于这次普法考试补考是采用纸质考试的形式进行,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县区,本单位缺考人员的补考工作,单位要做到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三)按时上报考试成绩。各县区,各单位普法考试补考成绩务必在1228日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县区、各单位普法考试将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附件1.2016年度北海市普法考试补考报名表.doc

附件2.2016年普法考试汇总表.doc

附件3.2016年普法考试处级干部成绩单.doc

 

联系人:金忠楚  廖迪

电话:3156573    3156575(兼传真)

邮箱:bhsyfzsb@163.com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