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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举办《导游管理办法》宣贯解读专题培训
来源: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浏览次数:4870 发表时间:2018-02-03 15:31
2018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管理办法》正式实行,这意味着导游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导游队伍将越来越专业,导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1月30日上午,“扬帆北海•智慧共享”系列讲座——《导游管理办法》宣贯解读专题培训在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对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导游管理办法》进行宣贯解读。市旅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杨在富,市旅游协会秘书长向晓霞出席开班仪式,北海市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和导游部负责人共计6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桂林旅游学院教授、旅游法规专家周伟光进行授课。授课采用启发探讨式,以《旅游法》为蓝本,结合《广西旅游条例》以及桂林等先进发达地区导游管理模式和北海实际,深度解析《导游管理办法》,就导游执业许可、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权益保障及相应罚则进行了介绍。专家还对现场针对《导游管理办法》提出的疑问,以及导游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难点进行了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有助于导游从业者更好理解所担负的职责,从而改善导游执业环境,提升导游服务素质,认真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上的价值观。
据悉,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导游管理办法》秉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理念,以便利导游执业为立法主要目的,主要体现为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间接下放导游证审批层级、一次性明确告知审批材料、减少无谓证明材料、明确旅游部门受理申请、核发和变更导游证的期限、明确导游证可在旅行社分社所在地申领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