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工作动态
正文
打印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浏览次数:10804   发表时间:2018-07-12 00:00
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民调解制度的丰富、完善。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新跨越,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领域。进一步巩固提高已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动和拓宽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搭建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调解为目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平台。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适应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需要,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培训和考核管理,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逐步把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途径。 三是抓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人民调解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使调解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逐步健全和完善告知引导制度,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移交委托等衔接工作制度,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 四是争取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能力和水平。协调设立单位,确保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将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解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问题,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合理利用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按照规定的购买方式和程序积极组织实施,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