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工作动态
正文
打印
宁某家属与北海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入选中国法网案例库案例)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9603   发表时间:2018-05-11 00:0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9日中午时分,北海某公司船厂的工人正准备休息时,一声爆炸巨响打破了厂区的平静,1名工人在船厂作业时发生意外被炸身亡,现场状况十分惨烈。遇难工人宁某,哈尔滨人,举家迁到北海多年,上有年迈卧床的双亲,下有尚读大学的女儿,妻子一直无业在家照顾父母,全家的收入全靠宁某在某公司工作所得。事发前1个月,宁某刚刚买了房子。这次突如其来的意外,给这个原本艰难而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宁某作为某公司的员工,一直深得老板、工友的好评,这个意外让某公司失去了一名得力员工的同时,也让某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原来,由于某公司一直未帮宁某购买工伤保险,此次事故的赔偿需由某公司独自承担。双方当事人因事故责任损害赔偿金额发生纠纷后,到北海市海城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6月9日事发当晚,北海市、城区政府领导知道情况后十分重视,要求安监、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了解案情,尽可能做好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6月12日,多部门联动协调,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到调委会开展首次调解。调解开始,调解员首先确认双方当事人员身份及调解意愿,告知纠纷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双方权利义务、回避事项等等。调解会上,安监和公安部门就案件的情况向家属做了说明和答复。调解过程中,宁某家属就事故发生的细节详细询问了某公司和船厂,希望还原事发当天的详细情况。但是由于案发当天情况比较混乱,家属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另外,由于事故发生后某公司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是事故4个小时后,殡仪馆的车把死者拉走了,才通知家属直接去到殡仪馆。家属因此认为某公司与船厂方面存在欺瞒的嫌疑并企图逃避责任。因此,首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 

    首次调解后,调解员采取单独调解的方法,主动上门,积极做家属的思想工作,缓解家属的情绪,把调解引回到赔偿金额的焦点上来。6月14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从早上9点开始,调解过程就在调解员的引导下有序地进行着。但因涉及赔偿的项目众多,每一项金额双方都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在僵持中一直持续到中午。此时,调解员发现当事双方虽然在意见上有分歧,但是都展现出了继续协商的诚意。于是,调解员决定趁热打铁,牺牲休息时间继续调解。经过对双方采取背对背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员以案说法、以情说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看问题,不断深入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达成的调解协议如下:由某公司赔偿宁某家属含抚恤金、补助金、丧葬费等共计90万(含保险10万、前期2万慰问金),赔偿款项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当天立刻支付一半,等家属配合公司办理好保险相关手续后支付另一半。 

   【案例点评】 

    这个案件能够在短时间内达成协议,一是前期工作的到位,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就积极介入,对双方做好安抚工作,让群众和企业都吃了定心丸,稳定双方情绪,防止事态恶化。二是多部门积极调解,就家属的有关疑虑做出回应说明,引导调解朝正确方向进行。三是调解人员及时介入,及时了解案情,熟练把握调解技巧,正确运用法、理、情,因案制宜,适时采取正确的调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