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广西宇能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能公司)职工破产欠薪债权发放仪式。仪式结束后,宇能公司职工及破产企业管理人向主办法官赠送了一面写有“关爱破产企业职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鲜红锦旗,以感谢法官主动作为,及时解决破产企业劳动者工资久拖未决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不懈努力。
案情回顾:
2019年,北海中院在审理广西宇能润滑油有限公司债务纠纷的系列执行案中,发现宇能公司已无能力按时清偿到期债务。同年4月,北海中院受理债权人对宇能公司的破产申请,6月,裁定宇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并对该破产案件进行立案,指定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作为宇能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自案件受理以来,合议庭指导破产管理人有效管理资产,发挥资产效益,力促资产保值增值,多渠道争取收入,保障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存在的种种困境,尤其是拖欠40余名职工近一百六十万元工资,在没有任何现金资产的情况下,采取开源节流方式,依法对厂区资产进行盘活管理,引入七家企业进入厂区进行生产,解决新增就业人员56人,安置原职工6人
因欠薪时间已久,宇能公司职工生活十分困难,遂找到破产企业管理人,要求破产企业管理人向其支付宇能公司拖欠的劳动报酬。随后,破产企业管理人向法院反映破产企业职工的情况,并提出了书面请示。因事关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问题,在收悉破产企业管理人《关于向困难职工支付拖欠劳动债权款项的请示》后,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职工债权属于优先清偿债权,先行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工的生活困难且不会损害到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同意破产管理人从出租厂房、厂地等收入中,提前支付40万元发放给企业职工,并要求破产企业管理人在分配发放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比例适当。
经北海中院依法批准,破产企业管理人深入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后,在多方争取下,破产企业管理人已于十日内将在法院批准额度内的部分工资交付至企业职工的手中,暂时缓解了职工的实际困难。
鲜红的锦旗是破产企业职工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北海中院为北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