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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行复字〔2022〕88号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2396 发表时间:2022-09-05 17:06
北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北政行复字〔2022〕88号
申请人:周煜娜。
被申请人: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周煜娜不服被申请人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3日在全国12315平台对其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2年5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