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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行复字〔2023〕22号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2195 发表时间:2023-09-07 15:54
北政行复字〔2023〕22号
申请人:北海桂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北海桂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7日作出的《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于2023年2月1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