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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行复字〔2023〕73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1912 发表时间:2023-08-23 12:07
北政行复字〔2023〕73号
申请人:黄文斯。
被申请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申请人黄文斯不服被申请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4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通知书》(北人社工不字〔2023〕07号)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