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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次数:10851   发表时间:2012-09-26 11:14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文         件

                        北法治〔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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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的通知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于9月28日举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30

二、地点:北部湾广场

三、主要内容:举行市级宣传教育“轻骑队”授旗和启动仪式,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维护北海社会稳定各项法制宣传活动。

四、出席启动仪式的主要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邀请副市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毛艳琼主持启动仪式;邀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伍国辉授旗并作重要讲话。

五、启动仪式议程

(一)请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贤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工作进行部署;

(二)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伍国辉给市级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授旗;

1、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2、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3、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4、市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5、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6、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7、市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8、市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三)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代表发言;

(四)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讲话;

(五)各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开展活动。

六、参加单位及其活动安排

(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二)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三)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教育局落实到位);

(四)市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落实到位);

(五)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基层科落实到位);

(六)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法援中心落实到位);

(七)市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基层办落实到位);

(八)市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基层办落实到位);

(九)市直部分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各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1、市委政法委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2、市公安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3、市卫生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4、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5、市农业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6、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7、市妇联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8、市供电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以上各队队旗和队牌由市依法治市办统一制作,各队负责落实一名旗手和一名队牌手,提前30分到达活动地点,领取队旗和队牌。

(十)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单位(25个)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海海事局、北海海关、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团市委、市总工会。

以上25个单位准备好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法律咨询点横幅一条,板报一块,自带台椅和宣传资料,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提前30分钟到达活动地点。

(十一)部分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活动安排

1、市公安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北部湾广场交通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和整治活动;

2、市司法局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出口加工区和海城区东街居委会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

3、市卫生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协调海城区城管大队在南珠市场,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整治活动;

5、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维权、现场法律援助活动(市残联和市司法局共同组织);

6、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启动仪式结束后,分为四个组到一县三区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7、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九月中旬配合市依法治市办举办全市“六五”普法教育培训五期;

8、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九月份各中小学开学后,各法制副校长分别为所聘学校上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课;

9、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主要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户”活动,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10、其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根据“轻骑队”具体实际组织开展活动。

各县、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在辖区开展活动,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海城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做好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配合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一是组织辖区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在广场东里举行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二是协调海城区城管大队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在南珠市场开展活动;三是组织法制宣传文艺演出队在北海湾广场演出。

七、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的组建工作,将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的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特别是启动仪式结束后,有活动任务的“轻骑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参与,亲自筹划,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活动当天,市领导将到各“轻骑队”法制宣传活动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二)要明确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结合本单位职能,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主动协调。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对上多请示汇报、对下认真部署,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形成共识。

(四)要抓好保障。一是人员要到位,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落实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保证全员到位;二是工作要到位。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展活动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好参加活动横幅、板报、台椅、资料等,特别是启动仪式结束后,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轻骑队”,要认真做好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三是经费要到位。各单位要有专门的经费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开展活动。

(五)要监督检查。市依法治市办将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活动结束后,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六)有接旗任务的八支“轻骑队”,指定一名队长接旗和一名同志举牌。

请市委宣传部安排新闻媒体到活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联系人:金忠楚

联系电话:2069375   2052617

手    机:          18077956681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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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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